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闽工信科技[2019]122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了15家企业的管理典型经验为2019年度省级质量标杆。省工信厅定于2019年12月在漳州、南平举办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
请各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及有意现场学习交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工业企业报名参加。于2019年12月6日之前将《参加活动回执表》(附件)邮件至fjpinpai@163.com和1156203876@qq.com。
联系电话:投资处 康少波 289677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27日
2019-12-02
2020-12-08
202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