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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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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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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加快培育我省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开展2024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申报主体及填报说明

  (一)2024年度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类别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结合国家及省重点工作,可优先推荐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模式的示范企业和平台。

  (二)示范企业、平台的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填写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类别、申报条件和填报说明等请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说明执行。

 

  二、推荐名额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发动,深入调查挖掘,严格开展形式审查,切实推荐一批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已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推荐示范企业不少于6个、示范平台不少于3个。其他地市推荐示范企业不少于3个、示范平台不少于2个。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统一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的申报通知,点击申报通知下方的“申报”并选择具体的申报类别后进入申报页面。如未登录,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在线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择优向我厅推荐。地市推荐的申报主体,须导出申报书、加盖公司公章并报送至本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确认申报主体提交的正式纸质材料编号与申报系统上的电子编号一致后,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同时请各地市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示范推荐工作,联系人名单(含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20日前报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黄璨、方佳栋,联系电话:020-83133359、83133293;申报网站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技术支持QQ群:18968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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