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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中山市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资助类、项目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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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中山市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资助类、项目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财工〔2021〕65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将于10月20日至11月10日,开展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资助类、项目类)申报工作,现发布本批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注册(http://fczj.zs.gov.cn),在申报通知栏目处选择《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资助类、项目类)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

  (一)资助类流程

  请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对应申请表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待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通知后,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表格。据实完整填写所申请专题的表格(不按专题类别申报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2.申请提交。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请正确命名附件材料),并提交申请。

  3.审核回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如下:

  ①项目终止: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

  ②退回修改:申报单位应在退回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修改或补充材料完毕。(如因申报单位原因逾期造成该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该资助)。

  ③审核通过:申报单位应在审核通过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申报截止日前,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全部附件材料(须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所需附件材料按每个附件开始的右上角加盖公章并在完整申报材料上加盖骑缝章)递交至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14/15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时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5.填写拨款信息。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需待相关审批后在系统填写拨款信息。

  (二)项目类流程

  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表格,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在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不按专题类别提交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3.审核回复。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参照资助类流程,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并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14/15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

 

  三、申报专题

  专题一:专利转化资助

  1.资助条件和额度: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为止本市注册的企业吸纳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成果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许可、转让的,根据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单、纳税证明等,给予每家企业转让许可费用不超过5%的资助。

  资助申报人应当是该项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中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中山市专利转化资助申请表;

  (2)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备案单复印件;

  (4)相关纳税证明(如交易发票)复印件;

  (5)专利转让许可的银行交易流水;

  (6)公司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其他专利转化证明材料。

  专题二: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

  1.项目内容:

  深入挖掘辖内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专利实施及布局需求,挖掘高校院所和国企的高质量专利资源,组织高校院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专项对接活动或运营培训不少于4场,促成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专利对接项目落地不少于2个。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每项支持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中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

  1.项目内容: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联合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的合作银行在3个园区开展4场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活动,建立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相关融资产品常态化调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库和产品资源库。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每项支持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中山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郭德轩、梁耀伟;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