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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瞪羚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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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政策范围

一、选择范围。

(一)纳入区统计范围、在区内注册登记(包括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并在区内办理税务登记、在区内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法人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选择条件:

工业企业、服务类企业、高层次人才企业主要以企业规模和效益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以企业创新能力指标和行业影响力指标为参考。在符合规模和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满足创新能力指标、行业影响力指标中任一条件或以上的企业优先入选。

特殊类企业不受企业规模和效益指标、创新能力指标影响,在符合特定条件情况下,可认定为瞪羚企业。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按本年认定的研发费用总额的20%的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对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支持。对于认定及培育的瞪羚企业,因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加大研发及用于企业主营业务发展等获得银行贷款的,分别给予认定当年5%一次性贷款贴息,单次最高50万元封顶,每年每个企业可享受1次补贴,对同一笔贷款不重复享受区内贴息。

(三)加大企业融资补贴力度。对在区内备案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认定及培育瞪羚企业,给予企业获得投资额的10%的补贴,最高50万元封顶,每年每个企业可享受1次补贴。对于瞪羚企业投资引进的企业,按照瞪羚企业投资额1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封顶,单个瞪羚企业200万元封顶。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认定及培育的瞪羚企业,两年内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两年内获认定我区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培育的瞪羚企业3年内获得首次认定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企业壮大发展。每年在中新广州知识城预留部分用地用于企业的发展,对于未在我区购买过用地的孵化器或加速器内的瞪羚企业,满足上一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在我区累计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瞪羚企业给予优先安排用地。

(六)支持企业引进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支持流程参照《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实施办法》,对于瞪羚企业及培育的瞪羚企业在人才入户、管理团队子女就读等给予提供便利。

(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优质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管理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将企业认定后三年内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最高6个国家,标准按照《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将企业3年内知识产权维权调查费用、诉讼费用资助到50%,最高10万元。

(八)支持各类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各类机构参与瞪羚企业遴选、制定政策、编制发展报告、宣传瞪羚品牌。支持社会力量及金融机构搭建瞪羚俱乐部、瞪羚咖啡、瞪羚联盟等交流平台,对瞪羚企业及培育瞪羚企业在瞪羚咖啡平台上进行产品展示及企业形象宣传,支持瞪羚企业挂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瞪羚板”,支持企业与我区重大校地合作平台及广州市校地合作联盟成员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咨询公司为企业开展战略咨询,支持具备条件的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及新模式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不定期召开项目路演及重点项目对接会,支持企业融资或上市公司并购。


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