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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和通过奖励

发布时间: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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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政策范围

  一、申报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经我市推荐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我市推荐,通过2015-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补贴申请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贴。

  (二)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行动方案》所确定的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