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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实施方案及使用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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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实施方案及使用计划表


各有关单位:

  经东莞市商务局审核,并报省商务厅备案,且根据《关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1〕15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实施方案及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拨付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9日至2月11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3楼市商务局口岸规划建设科

  电话:228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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