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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1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审核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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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1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审核情况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及相关流程要求,经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议小组审议,同意给予顺丰航空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2021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共2752.54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

  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500万元;

  二、顺丰航空有限公司917.54万元;

  三、土耳其航空公司广州代表处273万元;

  四、深圳市涵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50万元;

  五、深圳市大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20万元;

  六、深圳天翼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90万元;

  七、深圳市安达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70万元;

  八、深圳市联运通物流有限公司150万元;

  九、深圳市快运通物流有限公司120万元;

  十、深圳市德源物流有限公司90万元;

  十一、深圳市薛航物流有限公司70万元;

  十二、深圳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50万元;

  十三、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5万元;

  十四、珠海九洲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15万元;

  十五、深圳市龙岗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5万元;

  十六、惠州市太湖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候机楼管理分公司5万元;

  十七、东莞市华南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20万元;

  十八、深圳市坪山区城投园区服务有限公司10万元;

  十九、广东易智行商旅服务有限公司10万元;

  二十、深圳市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万元;

  二十一、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50万元;

  二十二、广东浚通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万元;

  二十三、惠州市太湖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6万元;

  二十四、深圳市斯为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万元。

  现予公示。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专项资金审议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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