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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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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积极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在促进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甲乙酮系列混合溶剂分离丁烷与丁烯的方法”等3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冰箱”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一种抽提蒸馏分离芳烃的方法及使用的复合溶剂”等59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机器人(娱乐型)”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多相反应器”等69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两轮摩托车(BYQ125-8)”等61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局等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20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张礼和等11位院士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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