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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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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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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1亿元(含)及以上且2023年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行业大类)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2023年工业总产值比2022年度增量部分给予1‰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 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2023年12月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2022年年报B103财务状况》表和《2023年年报B103财务状况》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

  6. 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二)申报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须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等,线下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所辖县(区)工信部门要求为准。

  (三)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须于5月31日前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并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含附件3)(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


 四、有关事项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梁宇,2808350;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石工、赖工,2881753)


相关附件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