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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标准化)直达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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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标准化)直达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标准化)直达企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对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且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每获得1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二)对新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获得1类产品评估资格并开展评价服务工作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二、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必须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对公账号。


  三、资助的流程

  (一)申请人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每天8:30 至18:30 )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地址https://fsfczj. foshan. gov.cn/,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进行申领,申领项目入口名称为:2021年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标准化),申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附件3。

  (二)在线申领过程,申领“佛山标准”产品项目需承诺已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佛山标准”专用标识;申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资格项目需承诺已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服务工作。申请人确认申报主体信息、资助项目信息、资助金额及银行账户信息即可提交申领。经系统自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相关财政资金一般在24小时内拨付至申请人。如对资助资格或资助金额有异议的可进行在线申诉。

  (三)根据佛山市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个人改革要求,符合本次资助的名单已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不再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的审批流程,资金使用安排明细详见附件1。

  (四)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82282630;扶持通技术服务电话:83282211。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