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编

 

付费文档天津2024年度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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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113个项目
    • 1. 1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
    • 1. 2 天津市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2
    • 1. 3 天津市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库 3
    • 1. 4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4
    • 1. 5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军工资质奖励项目) 5
    • 1. 6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
    • 1. 7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项目) 7
    • 1. 8 天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8
    • 1. 9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创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9
    • 1. 10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10
    • 1. 11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智能科技产业单项冠军项目) 11
    • 1. 12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智能科技产业龙头企业项目) 12
    • 1. 13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智能科技产业大数据全业态和网信军民融合领域项目) 13
    • 1. 14 天津市征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需项目及典型案例 14
    • 1. 15 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项目) 15
    • 1. 16 天津市征集5G全连接工厂 16
    • 1. 17 天津市工业互联网展示体验中心遴选 17
    • 1. 18 天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8
    • 1. 19 天津市“我是AI-牵手智能新时代”人工智能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征集 19
    • 1. 20 天津市工业遗产认定 20
    • . . .
  • 2.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共95个项目
  • 3. 天津市商务局 共36个项目
  • 4.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共25个项目
  • 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共16个项目
  • 6. 天津市科技局 共7个项目
  • 7.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6个项目
  • 8.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3个项目
  • 9.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共3个项目
  • 10.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共2个项目
  • 11.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共2个项目
  • 12. 天津市商务局 共1个项目
  • 13. 天津市商务局    共1个项目
  • 14.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 共1个项目
  • 15.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共1个项目
  • 16.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1个项目
  • 17.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1个项目
  • 18. 天津市农村农业委员会 共1个项目
  • 19. 天津市科技学技术局 共1个项目
  • 20. 天津市财政局 共1个项目
  • 21. 滨海新区 共15个项目
  • 22. 武清区 共1个项目

样例: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07月02日 / 2021年08月06日
扶持方式 事后补助
政策类型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发布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条件

  (一)委托或受让企业

  我市企业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国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进行的、单项交易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3%的标准,对委托或受让企业进行补助。

  (二)技术转移机构

  1.线下技术转移机构

  技术受让交易。对促成我市企业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国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完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1%的标准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补助。

  技术出让交易。对促成我市法人单位为出让方的国内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

  同一交易的受让、出让补助不可兼得。

  2.线上技术转移机构

  (三)技术经纪人

  技术转移机构应将不低于30%的补助资金用于奖励对促成成果交易做出实际贡献的技术经纪人,由技术转移机构根据技术经纪人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扶持标准

  (一)委托或受让企业

  我市企业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国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进行的、单项交易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3%的标准,对委托或受让企业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本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技术转移机构

  1.线下技术转移机构

  技术受让交易。对促成我市企业为委托方或受让方,与国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完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1%的标准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补助,单项交易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技术出让交易。对促成我市法人单位为出让方的国内技术转让交易的机构,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技术交易额0.5%的标准对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补助,单项交易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一交易的受让、出让补助不可兼得。单个机构本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线上技术转移机构

  按照不超过当期实际交易额0.3%的标准进行补助,单项交易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上述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技术经纪人

  技术转移机构应将不低于30%的补助资金用于奖励对促成成果交易做出实际贡献的技术经纪人,由技术转移机构根据技术经纪人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www.tjkjcg.com),进行单位注册。

  (二)基本资料完善。从网站首页“平台基础服务-成果交易补助申报”或“会员中心-成果交易补助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选择申报主体类型,进行基本资料完善,并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已申报过交易补助的单位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直接进入申报系统。

  (三)在线申报。按照申报系统中的说明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完整附件材料。线上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此次申报”,方能进入审核程序。各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7月27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

  (四)局级主管部门初审。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在2021年8月3日前完成审核(含驳回修改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

  (五)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交易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驳回的项目,须在三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状态栏显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申报单位及时关注项目状态。

  (六)纸质材料报送。形式审查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含相关附件)纸质版3份。


申报材料

  (一)委托或受让企业补助

  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委托或受让企业)》(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2.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首次申报企业提供);

  (2)技术合同(仅首页、支付方式页,不用附合同全文,涉密项目不得上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交易付(到)款凭证(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交易,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变更材料);

  (4)交易发票。

  (二)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纪人补助

  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申请表(技术转移机构)》(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2.附件材料

  (1)技术合同(仅首页、支付方式页,不用附合同全文,涉密项目不得上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2)交易付(到)款凭证(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交易,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变更材料);

  (3)交易发票;

  (4)技术转移服务委托协议(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内设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的自有技术交易,须提供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的技术交易服务情况说明,其他技术转移机构须提供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分别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两两委托协议)。

  申报补助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www.tjkjcg.com)进行单位注册并获得登记号后,方可申请补助项目。促成交易的技术经纪人,在网上平台完成技术经纪人登记后,方可享受技术转移机构分配的补助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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