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厅财务处和专项资金主管处室反映。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30日
2020-03-30
2020-03-26
¥599.00 起
¥4499.00 起
¥360.00 起
¥1599.00 起
¥899.00 起
¥1800.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