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文件均可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hte.cn/)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三年研发并销售,且经过国家授权检测部门的认定。
(三)申报产品要求拥有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并在其申报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的核心支持作用。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基本资格材料+选择类别证明材料)
基本资格材料:
1.《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范围。同时注明该申报产品是否属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200-300字说明。
4.产品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产品销售发票及合同、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软件类产品可不提供)。并附上申报产品的图片。证明材料名称须与申报产品名称基本相符,名称差异较大的要作说明。
5.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以及近一年度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按有关部门划分的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在申请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时,作为申报产品佐证材料仅限使用一次。
申报企业使用软件著作权作为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证书及软件运行截图。
6.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7.企业研发组织管理能力: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机构设置及主要设备(提供图片)。
选择类别证明材料(三选一)
1.国内先进水平:
提供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标准、申报产品质量标准、国内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2.国际先进水平:
提供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标准、申报产品质量标准、国内外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3.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
专利、可替代进口产品说明以及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二)电子文件
申报单位电子文件包括《申请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
1.《申请表》用于申报产品的填写,每一件产品填写一份《申请表》
2.《申报单位汇总表》要求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产品按要求汇总(申报数量为单项也需填写),并选择申报类别。
3.电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Excel格式的《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材料不录入电子文件。每一个申报单位将电子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并以“XX单位 名优高新产品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所在地级以上市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系人邮箱。
4.电子文件及申报的纸质材料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