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2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聚集发展项目”分配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文旅产业政策环境,发挥文旅产业园区集聚辐射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2021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支持,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此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下列要求向我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1903室,联系电话:(020)38925572,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