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十五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及“三新”认定小组审核,现提出北京市第十五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拟认定名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认定工作的监督,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服务)将核发《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联系电话:88828845;88828846。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