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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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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关于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09号)精神,现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共3563919元到相关单位(请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反对挪用,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表(东莞市)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梁晓茵,联系电话:2166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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