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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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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工信厅企业函〔2020〕43号),现就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各地经信局要积极组织做好示范基地推荐工作,通过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带动本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聚集社会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做好推荐。各地经信局对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和时间要求,从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参评。

  三、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助力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

  四、有关要求。请各地经信局于4月30日前将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2)、申请报告、推荐表(见附件3、4)等纸质文件一式叁份报送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徐朝晖

  电 话:027-87236658

  电子邮箱:86508693@qq.com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附件: 1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2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需提交的材料

  3.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4.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湖北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4月 日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