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拟认定和奖励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的公示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 〔2018〕2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8〕258号)文件精神,现将以下认定和奖励情况进行公示:
一、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的初步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拟对天津艺点意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21家单位进行认定和奖励(见附件1)。
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规定,拟对2018年度认定的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等6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给予资金奖励(见附件2)。
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资金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财政奖励资金不可兼得。
公示期2020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1.2019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和奖励单位名单
2.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奖励单位名单
2020年3月17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传真:60260494
监督电话:233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