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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惠州市关于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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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惠州市关于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按照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将根据申报先后顺序和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分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2.注册地在惠州的企事业单位,在惠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3.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截至申报前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报方式

  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https--czbt--czt--gd--gov--cn--s84b7780eeef29.proxy.huizhou.gov.cn/),填报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传平台,同时线下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申报所需材料

  1.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佐证材料;

  6.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的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下载)。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翁继超,联系电话:0752-2831292;

  平台联系人:石工、赖工,联系电话:0752-2881753。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历年申报通知